當地時間12月23日,西班牙法院同意,將引渡93位電信詐騙犯至中國大陸受審,這是該國法院繼15日同意將121名電信詐騙犯引渡至中國大陸後,再度同意引渡中國詐騙犯。至此,西班牙法院同意向中國引渡的電信詐騙犯總計已達214人,其中大部分來自中國台灣。台灣詐騙犯的辯護律師就將人引渡至中國大陸提出抗議,但被西班牙法官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為由駁回。
據東森新聞雲12月23日報道,知情人士表示,沒有料到判決會來得如此之快,原來預計西班牙法院會在明年初才做出決定。
據報道,2016年,西班牙和中國大陸警方在西班牙逮捕了269名電信詐騙犯,這一組織涉及839起詐騙案,總金額高達1,600萬歐元(約合1,897萬美元),其中有218名嫌犯來自中國台灣,而受害者則多為大陸居民,部分受害者甚至因此陷入了破產的境地。
2017年2月,西班牙內閣會議同意中方提出的要求,答應將269名嫌犯引渡至中國大陸。
西班牙法院於12月15日進行判決,同意先將第一批共121名嫌犯引渡至中國大陸。
對此,辯護律師表示,考慮到台灣與大陸之間的「政治分歧」,台灣嫌疑犯不應被送至中國大陸。
該律師還稱「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以「台灣嫌犯引渡至大陸會遭到無期徒刑、死刑等處分」為由進行抗辯。
西班牙法官稱,中國大陸以法律規範保證不會判處無期徒刑,引渡請求中也表明不會處以死刑。
西班牙法官還表示,嫌犯涉及的罪名是電信詐騙,與台灣的「政治處境」並無關系,並以「獨立不能是單方面形式」、「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為由對辯護律師的不引渡請求予以駁回。
據中國官媒此前報道,自貪玩電信詐騙犯在西班牙被捕後,台北代表處人員曾分赴不同拘留所進行多次探視。
2017年1月間,台「外交部」召見西班牙駐台代表,再次重申務必將涉案台灣人遣返回原籍審理,可以說「窮盡洪荒之力」,但由於中國大陸與西班牙簽有引渡條約及司法互助條約,反觀台灣未與西班牙簽署任何相關條約,因此西班牙始終沒有正面回應台方。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此前在應詢時表示,近年來,以台灣犯罪分子為首的電信詐騙案件頻發,兩岸同胞深受其害,兩岸民眾深惡痛絕。中國大陸司法部門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是順應民意、維護權益的正義之舉,受到兩岸同胞充分肯定和認同,也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