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爆發衝突
北京時間5月21日,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北京會見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時表示,《逃犯條例》修訂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區政府工作。 韓正表示,最近特區政府正在展開兩個條例修改的相關工作,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有利於彰顯香港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區政府所展開的工作。
事實上,這已是北京針對《逃犯條例》修訂事宜的第二次表態。
早在5月15日,中共透過駐香港機構,首次表態支持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指此舉有法理依據,也有現實迫切需要。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說,中聯辦主任王志民5月15日主持召開中聯辦會議,傳達學習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會議指出,長期以來,中國積極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展開司法執法合作、聯合打擊犯罪等。在「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與內地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客觀看待香港與內地、臺灣、澳門往來日益密切的實際情況,理性處理彼此正常司法協作關系。 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 一方面,《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內地,澳門、臺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
據不完全統計,香港主權轉移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嫌犯、尖沙嘴珠寶鐘表店劫案5名疑犯以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襲案兩名嫌疑犯等。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大陸卻沒有相應安排,主權轉移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
會議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可以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關系,也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 另一方面,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源於臺灣殺人案的《逃犯條例》修訂工作自開始便在香港掀起巨大爭議。香港建制派及泛民主派更是在近日被曝在立法會內為修訂《逃犯條例》發生肢體沖突,部分港人認為立法會功能已失效,議會內已死困局。
2018年初,港人陳同佳在臺灣殺害隨行女友後逃回香港,由於臺、港沒有引渡安排,港府未能把嫌犯引渡到臺灣受審。
其後,港府提出修訂現有《逃犯條例》,以便可與臺灣和大陸等沒有引渡安排的地方,以個案形式處理引渡事宜,並強調相關法令不涉及政治和宗教方面的引渡。 泛民方面反對修法,主要是擔心今後政治犯有可能因此被送到中國大陸受審,而修法也被港人嘲諷為「送中條例」。
但有分析認為,因各地區的環境不同,不少組織有著他們各自的看法,但這些意見並不一定適用香港實際環境。 以英國及加拿大為例,在移交逃犯上都有設立「個案形式」的安排,以打擊犯罪及防止罪犯潛逃。因此,修例的目的並不是破壞香港的民主及自由,相反,更能保護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 分析人士稱,由此可見,修例屬正常的司法聯繫,國外組織不應「雙重標準」及意識形態化。
香港已回歸多年,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更與多國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但卻未有與內地有相應安排。 事實上,陸港兩地多年來移交罪犯都需克服不同的法律障礙,實在極為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