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日,本來是莘莘學子準備新一個學年的日子,但多個已被“港獨”勢力竊據的學生會,卻藉開學日在校園內播毒。有人在中大校園多處懸掛“港獨”宣傳品,雖然迅即被校方拆除,但旋踵又再掛上,中大學生會已經承認責任,更倡狂表示校方可以報警云云。及後,港大、城大及教大的“民主牆”亦出現“香港獨立”字眼,稱要“聲援”中大學生會;教大學生會則在大學中央廣場掛上“香港獨立”的橫額。
一時之間,“港獨”彷佛有山雨欲來之勢。不過,“港獨”勢力要藉大學校園發難,不過是色厲內荏,原因是“港獨”勢力已被趕出議會,在社會上更淪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唯有藉竊據的大學學生會反撲,這不過反映“港獨”勢力的窮途末路而已。
校方應採取果斷措施
但令人深思的是,大學校園竟然成為“港獨”最後收容所,究竟原因何在?是因為戴耀廷、陳健民等人在搞出一場非法“占中”後,仍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大學內“作育英才”?還是大學管理層投鼠忌器,以學術自由為名,坐視一小撮“港獨”分子在大學內煽風點火?不論是哪個原因,大學都不能成為“港獨”勢力藏汙納垢之所,校方及教育部門應該採取果斷措施,將“港獨”勢力趕出校園,還學生一個清靜地。
這些被“獨派”分子控制的學生會,在校園內張貼“港獨”宣傳品,公然鼓吹“港獨”,事後還擺出一副莫内我何的樣子,要校方報警云云,這是欺負校方心存顧忌不敢報警,又或是以為在學術自由的大旗下,可以讓“港獨”分子為所欲為。然而,這只是他們的一廂情願,《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列明,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三年。現行法律足以制裁煽動“港獨”行為,只要校方報警,律政司書面同意,即可對相關人等提出檢控。
固然,校方可能對報警有所顧慮,擔心有學生因此被檢控而招致非議,所以寧願明哲保身。但問題是,校方已表明不認同“港獨”主張,並明確校園不容張貼“港獨”宣傳品,但有關“港獨”分子卻置之不理,更在校方拆除後又再掛上,這是目無校方、目無法紀的表現,如果校方不採取果斷措施,難道要和這些學生繼續一拆一掛的遊戲嗎?
而且,有關“港獨”宣傳品已經引起社會廣泛爭議,不少學生也感到不滿,日前有中大學生更自行撕去“港獨”單張。如果校方不儘快解決事件,隨時會引發學生之間的衝突,這樣,校方就要承擔最大責任。因此,在情在理,校方都需要及早清除“港獨”宣傳品,並追究有關學生的責任,如果他們依然故我,校方就只有報警一途,不能再議而不決。
多間大學學生會為“港獨”張目,令不少市民感到憂慮,擔心“港獨”勢力是否已經進駐校園。對此,各界自然應該密切監察,但也要看到,“港獨”勢力大舉入侵學生會,完全是瞄準學生會選舉的空子而來。眾所周知,大學學生會一向乏人問津,不但在於學生會工作繁重,更由於一些大學要求參與學生會的學生須休學一年,成本太大,令不少學生不願意參與學生會工作。但同時,學生會的角色又極為重要,除了掌握大量資源之外,更可“代表”全校學生,其言行往往被外界視為代表該大學學生。大學學生會奇貨可居,因此引來“港獨派”的大舉進佔。
學生會已代表不了大學生
目前多間大學的學生會基本上已被“港獨派”控制,原因並非由於其理念主張得到大多數學生認同,而在於他們根本沒有競爭對手,就如現時的中大學生會,就只有一個激進“本土派”的“內閣”參選。他們指責特首選舉不民主,其實他們的選舉才是真正的不民主,才是認受性成疑。所以,各界應看清楚,這些學生會根本沒有任何代表性,代表不了大學生,不過是反映了一小撮“港獨”學生的偏激思維而已。
近期,香港社會的形勢總體向好的方向前進,民情趨穩,自宣誓一役後,“港獨派”被全面逐出議會,在社會上也引發民意反撲,生存空間不斷收窄,一些頭面人物甚至要出外讀書,其實就是因為“港獨”已無可為,唯有投靠西方反華勢力再圖後計,“港獨”勢力已成喪家之犬。在社會上,他們僅餘的“地盤”,恐怕只餘下幾個大學學生會。正是為了反撲,向社會展示“港獨”仍有力量,所以他們才會藉開學日發難,藉此顯示自己仍有一戰之力,但其實,這不過暴露他們只是苟延殘喘,成不了氣候。
儘管如此,也不代表大學校園可以讓“港獨”勢力為所欲為。大學是由公帑營運,是屬於香港的大學,不是屬於“港獨派”的大學。在香港,任何“港獨”主張都是違法,都沒有生存的空間,當中包括大學校園。大學校園竟成為“港獨”最後收容所,全社會都不能接受,有關當局應採取雷霆手段,將“港獨”勢力連根拔起。(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