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备受兩岸广泛關注的「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台灣居民李明哲在法庭上對被起訴內容均表示認罪、沒有異議。
據公開庭审直播表明,李明哲在法庭上對大陸檢方指控李明哲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一事公開認罪,承認「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今天在湖南省岳陽中級法院的法庭上表述,已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此,他也解釋,過去在台灣接觸到對於中國有資訊有所偏頗。而近期他對於中國已有新的認識。
李明哲在法庭上說,在看守所內時,有一些電視的新聞可以觀看。節目對於中國現行發展有真實完整的介紹,這跟他過去在台灣所接受到的資訊是不一樣的。他對此表示認罪跟悔罪。
法庭上午對李明哲展開單獨訊問審理。審判長問李明哲對起訴事實有無異議,李明哲表示沒有異議;審判長再問在供述是否真實自願,李明哲也回答是。